乌兰浩特市就业局
一、主要职能
按照乌兰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劳动局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的通知》(乌编字[1997]48号)文件规定,乌兰浩特市就业局主要职能是执行上级关于劳动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构建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向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劳务输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和劳动力信息发布等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做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的工作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就业困难群体的安置工作。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工作,着力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开展小额贷款工作,积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失业保险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不断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强管理和规范使用就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机构设置
根据乌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经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乌市就业局设有内设股室9个和2个下设三级单位。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就业股、培训股、失业保险股、再就业股、企业股、劳务输出办公室、网络中心。下设2个独立核算三级单位: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和技能培训中心。
- 人员编制
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0人,其中在编人员31人(参公22人、事业编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1,大学生民生志愿者8人。
四、内设机构负责人
侯建功 局 长
曾 巍 副局长
刘凤龙 副局长
李 玲 支部副书记
富 强 办公室主任
李 伟 再就业办主任
韩 丽 创业培训股股长
郭作峰 技能培训中心主任
桑子涵 财会股股长
王 莹 失业保险股股长
图布要斯图 企业股股长
张连财 就业股股长
吴桂丽 小贷中心主任
葛宇峰 劳务输出办主任、网络中心主任
五、办公地点:乌市人社局三楼、一楼就业大厅
六、办公电话:0482-8222703
七、邮箱 :chenjun19321@126.com